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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最新消息 | 2015-10-11 | 點閱數: 587

一、 報名日期:即日起開始。

 
二、 報名資格:
(一)國小以上畢業,並持有「中餐烹調技術丙級技術師執照」以上,如未持有者,應於兩年內取得,方予續聘,續任最高年齡以60歲為原則。具有廚師經驗者更佳。

(二)身心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證明無法定之傳染病、A型肝炎、皮膚病、肺結核、陽性B肝或其他影響供膳安全等特定疾病(由醫院認定)。

(三)具備基本衛生清潔常識、食物的儲藏管理、餐點的檢驗與製備、廚房的清洗與整理等基本能力,及衛生習慣良好者。

(四)能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。男女均可,唯男性須以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(應具備完整證件)。

三、 報名方式:
意者請檢具如下證件,於報名時間內,「親送」或「郵寄送達本校」。經書面證件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與面試。
報名地點: 725臺南市將軍區苓和里 132號,電話:06-7942031#11 

(一)履歷表。並繳交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一張,貼於履歷表上。
(二)繳驗證件:含餐飲廚師證照(影本)、身分證(影本)。若有資格不符、證件不全或所載資料不實者均不受理。 
(三)其他:專長證明文件影本(足資證明該項專長之工作經驗證明、證照、受訓證書等均可)。


四、 甄試日期: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,由本校通知面試日期、時間,甄試人員請依通知時間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手續。


五、 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備取若干名。


六、 錄取報到:
(一)錄取人員須於通知報到日上午08:00前至本校辦理報到隨即上班,逾期報到以放棄錄取資格論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(二)錄取人員所繳驗各項證件,如有偽造不實,應無條件解職(不予錄取)。
(三)錄取人員應受本校廚房設備之操作訓練,無故不接受訓練者,應無條件解職。
(四)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1週內提交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報告(含A型肝炎及胸部X光檢測),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,沒有法定傳染性疾病,如肺結核、B型肝炎、皮膚病、呼吸道疾病及其他傳染帶原者或精神方面異常等疾病(自費檢查)。(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,應無條件解職)。


七、錄取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,如果試用期間不及格即予解聘,由備取人員遞補,試用合格始予正式聘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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