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年 2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015367 號函辦理。
二、鑑於往年春節期間均發生多起因爆竹煙火使用不當致學生傷亡事件,為提升學生及家長爆竹煙火使用安全觀念,維護學生校外活動安全,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運用各項教育時機、學校網頁加強公告宣導,相關資訊請逕至「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─防災知識─防災宣導─爆竹煙火篇( http://www.nfa.gov.tw/main/Unit.aspx?ID=&MenuID=379&ListID=133 )下載運用。
三、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善用前揭內政部消防署「爆竹煙火使用」宣導資料,共同維護春節期間學生校外活動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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